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
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工信厅节函﹝2015﹞497号文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及“能效之星”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》,我协会将负责组织本行业节能企业进行申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
本次申报的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,是指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,能效水平达到能效标准节能评价值的设备(产品)。申报的设备(产品)必须符合国家的能效、环保、技术等标准,且能够替代高耗能落后的机电设备(产品)。
1、申报企业根据所申报设备的类别提供相应的材料(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)。当申报产品为系列产品时,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的材料。
2、申报企业应将所申报的每一项设备(产品)各填写一份《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并填写《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);
3、申报材料装订要求:(1)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,统一做成A4纸大小,制作目录和封皮,并于左侧胶装成册,一式两份。不同类别的设备(产品)应分别装订。(2)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(光盘或U盘)。
(二)“能效之星”产品(工业装备类)评价
1、“能效之星”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,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。产品性能符合质量、安全及环保等要求,且具有引领节能技术创新、转变消费导向和提升节能理念等作用。
2、申报“能效之星”产品(工业装备类)评价的项目必须申报《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目录》,并在填写《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表》时注明申报“能效之星”产品(工业装备类)评价。
3、申报材料装订要求:(1)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,统一做成A4纸大小,制作目录和封皮,并于左侧胶装成册,一式两份。不同类别的设备(产品)应分别装订。(2)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(光盘或U盘)。
列入《“能效之星”产品目录(2015)》的产品可以使用“能效之星”标志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定期对获得“能效之星”称号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。
二、申报时间
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及书面申报材料发至协会秘书处。
三、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静 吴建伦
电 话:010-68595081;68595061
E-mail:jingcrane@163.com;herbjianlun@126.com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(邮编:100823)
附件: 1、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分类申报要求
2、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表
3、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汇总表
4、“能效之星”产品分类表
5、“能效之星”产品(终端消费类)评价规范
6、“能效之星”产品(终端消费类)评价申报表
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 节能 通知
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2015年7月28日印
1.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分类申报要求.doc
2.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表.doc
3.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汇总表.doc
4.“能效之星”产品分类表.doc
5.“能效之星”产品(终端消费类)评价规范.doc
6.“能效之星”产品(终端消费类)评价申报表.doc